主持人:林岱華     記錄:李冀

  1. 1.韋政通《中國思想史》上冊頁六一二言儒家的「天人合德論」和漢儒的「天人感應論」在理論和實際生活中都顯得混淆不清,下段言道家的「天人不相勝論」(即「自然主義的天人合一」)和儒家「天人合德論」在境界的追求上容易混淆不清,試論述這兩個說法。(韋氏清楚地在《中國思想史》上冊頁六一一標舉了魏、晉以前的三種天人合一論,可先參熟)
    答:關於前說,「天人合德論」與「天人感應論」的天皆有其超越性;前者代表道德的終極境界,後者是宗教崇拜中的天神。雖意義不同,二者皆主張法天,皆認同天人之際能感能應,故在理論和實際生活中都顯得混淆不清。關於後說,「天人不相勝論」、「天人合德論」與「天人感應論」相比,重心不是信仰,主位不在於天。「天人合德論」的天是道德化的天,而「天人不相勝論」的天就是自然。雖意義不同,然而二者皆以「天」代表人生的終極境界,故在境界的追求上容易混淆不清。
  2. 2.由《荀子‧天論》「唯聖人為不求知天」可推論荀子是不可知論者嗎?(參見韋政通《中國思想史》上冊頁六九九)
    答:不可。《荀子‧禮論》:「天能生物,不能辨物也;地能載人,不能治人也。宇中萬物生人之屬,待聖人然後分也。」天道自然,不能為治,需聖人以禮義「化性起偽」方能「天生人成」。又《荀子‧天論》:「天有其時,地有其財,人有其治,夫是之謂能參;舍其所以參,而願其所參,則惑矣。」聖人不捨其所以參,因其知「不為而成,不求而得,夫是之謂天職」(《荀子‧天論》),故「雖深其人不加慮焉,雖大不加能焉,雖精不加察焉;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。」(同上)故知「唯聖人為不求知天」是不為,非不能為;「不求知天」之「天」既為自然天,更與不可知論無涉。
  3. 3.王充的自然主義如何助長玄學時代的興起?(參見韋政通《中國思想史》上冊頁六零零)
    答:魏晉玄學最顯著的一個特徵,就是把具體的感應,化為抽象的思辯。而王充的自然主義主張天道自然,故能建立天人感應的反命題:「人不能以行感天,天亦不能隨行而應人。」(《論衡‧明雩》)其說未脫「感應」的藩籬,但對照上述玄學特徵,雖沒有完全將「感應」概念完全抽離,但已成為瓦解天人感應之濫觴,不失為助長玄學時代興起的一股潛流。
  4. 4.《易傳》中的〈彖傳〉和〈繫辭傳〉如何大大發揚了天人感應的思想?(參見韋政通《中國思想史》上冊頁六零六)
    答:天人感應之說,其要在於其指稱之天為宗教崇拜中的天神,以及「天人相副」。《周易‧無妄‧彖》「天命不祐,行矣哉!」可見其天神思想。《周易‧豐‧彖》「天地盈虛,與時消息,而況于人乎?」則可見天人相副的概念。《易傳》作者和鄒衍一樣擅長「談天」,所談之天的意義則為「自然」和「天命」的混合體,因此在天人關係中特別強調法天。作為儒家解經之傳,《易傳》實在有助董仲舒發揚天人感應思想,將儒家宗教化、制度化。
  5. 5.玄學與老莊有何不同?
    答:如前述,魏晉玄學最顯著的一個特徵,就是把具體的感應,化為抽象的思辯。要徹底瓦解天人感應,必須由內部轉化它;要由內部轉化它,必須把作為這套思想核心的「感應」作用完全抽掉。要做到這一點,在以往的傳統中,道家是比較有效的,因為它一開始就主張以自然天取代宗教崇拜中的天神,故成為玄學最早的歷史根源;玄學的發展被稱為「新道家」,是很恰當的。但既稱為「新」,自然有所増附,甚至改變。玄學與老莊不同之處,經討論後,約略如下:一、玄學源流,除先秦道家之外,尚有《易經》。二、玄學思潮來自玄談,玄談來自清談。清談主要內容在「品鑑人倫」,故融入了品評人物的「形名學」;玄談「依方辯對」,須使用名學的方法,而此方法可直接得之於先秦名家,亦可獲之於經學的訓練。三、出現「言意之辯」,而此為決定玄學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。湯用彤〈魏晉玄學論稿‧言意之辯〉頁二五、二六:「夫具體之跡象,可道者也,有言有名者也;抽象之本體,無名絕言而以意會者也。跡象本體之分,由於言意之辯。依言意之辯,普遍推之,而使之為一切論理之準量,則實為玄學家所發現之新眼光新方法。」四、老莊哲學雖然玄遠,其主要出發點仍在人生哲學;而魏晉玄學不甚關注人生哲學,而工於抽象概念的思辯。五、本體論不同。先秦道家以「道」為本體;而王弼以「無」為本體,向秀、郭象以「自然」為本體。
  6. 6.韋政通《中國思想史》上冊頁六九八:「但反教本身卻是中國思想內部一貫的要求。」又說:「中國文化的主要性格,基本上不能再成為以信仰為主宰的文化。」該如何理解?那中國文化又是以甚麼為主宰?
    答:反教之「教」與「信仰」係指原始宗教、原始信仰。中國兩大哲學儒家、道家,它們的基本概念:仁與自然,都與原始宗教中的天神概念不相容,故使中國文化的主要性格,基本上不能再成為以信仰為主宰的文化。而在漢孝武帝獨尊儒術之後,儒家思想成為主流,構成中國主流文化的底蘊,故可言現在的中國文化以仁為主宰。
  7. 7.韋政通《中國思想史》上冊頁七零九認為〈神滅論〉的論旨與目的不相應,但言:「反佛如是反因果輪迴,情形又不同。」該如何解釋?又,如何定義〈神滅論〉的「神」?
    答:〈神滅論〉目的是要滅神滅佛,為此范氏提出「形神相即」的論旨,並希望經由「形存即神存,形謝即神滅」的論證以證明論旨。論證的結果只能證明形存則知、慮存,形謝則知、慮滅;而〈神滅論〉所要滅的神或佛,在宗教意義上是超感性超理性的,其存在不需要也不能有理性的基礎。用理性去論證不需要也不能有理性基礎的神佛是否存在,〈神滅論〉的論旨與目的根本不相應,也就是說,這個前題本身就有問題。相對於神佛,因果理論是理性、邏輯性的,理論上來說是有可能用理性論證推翻的。關於〈神滅論〉之「神」,應是指一般所說的精神或靈魂;但須指出的是,范氏認為「形謝即神滅」,與多數人所持的「神不滅論」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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